“现场展开了激烈辩论,控辩双方均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身临其境边听边学,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做好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保山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副主任余明宽旁听一起贪污受贿案庭审后说。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但一些地方离此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系统的学习培训和有效的办案实践锻炼,不熟悉办案业务,案件查办质量不高。为此,今年2月保山市监委成立以来,不断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定期邀请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司法专业人员以及机关“办案能手”给一线办案人员上课等方式,特别是组织28批356人次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释法,以听促学,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
“我们将常态化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学思践悟,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推进队伍融合纪法融合法法衔接。”保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扉表示。(杨富东 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