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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开展基层巡访工作 有效监督“微权力”

发布时间:2018-07-27 07:38:55   来源:文山州纪委

“老人家,你好!我们是江那镇纪委的,想向你了解你们村干部是如何落实惠民政策的,你看看这份你们村上领取低保的名单,有没有不符合领取条件的?”这是砚山县江那镇纪委开展巡访工作的一幕。

为实现对基层“微权力”监督检查全覆盖,今年以来,文山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各地试行推广基层巡访制度,聚焦主业精准发力,压实基层乡(镇)纪委监督执纪责任,将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基层一线党员干部是否遵纪守法,纪律作风如何,以及政策落实、项目建设、村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在基层一线的落实情况,是开展巡访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结合实际,规定巡访的各项“负面清单”,定好“靶心”找准“病灶”。要求乡(镇)纪委要认真组织人员定期进村入户,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并认真梳理研判和处置。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组织力量严查快处,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巡访工作主要采取专项巡访、个别走访、入户调查、召开群众会和党员会等方式进行。“为把巡访工作抓实抓细,我们还采取灵活巡访的工作方式。”丘北县党风政风室负责人指着桌面上各乡镇交上来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巡访记录表和巡访工作台账介绍道,巡访人员在每月定期对辖区巡访对象开展入户访谈、走访群众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随机开展巡访,对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项重点工作实施专项巡访,现场监督,多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4条,立案1件1人,问责11人,约谈151人(次),通报曝光6件9人。

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巡访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规定将巡访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乡(镇)党委对巡访工作领导不力的,乡(镇)纪委巡访工作滞后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被巡访人员拒绝巡访或者故意向巡访人员提供虚假情况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巡访监督对象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或者干扰巡访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行巡访制度,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找到了工作的抓手。”马关县坡脚镇纪委书记表示,通过落实这项制度,督促我们把加强监督放在首位,深入到群众中去找线索,查问题,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让基层干部切身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更好地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为民服务。

“只有将巡访工作做到村里,深入到群众家门口,才能巡得准,才能访得真。”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通过开展巡访工作,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和覆盖有效方法和路径,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