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玉溪市澄江县路居镇牛摩村委会秧田冲村村民小组长李顺保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移送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澄江县首例未采取留置措施办理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实,李顺保利用担任村民小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协助修建高速公路土地征用、坟墓搬迁清点认定过程中,申报假坟套取补偿资金4万余元人民币,涉嫌贪污犯罪。
为查清李顺保违法事实,澄江县监察委员会周密部署,县监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制定方案预案,严格审批程序,集体研究、排查固定证据。
调查组坚持“监察调查”和“程序探索”并重,精准运用好纪律和法律的“尺子”,将“省纪委监委四项制度”等相关规定贯穿于监察调查的每一个环节,把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学习教育纳入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精准运用讯问、询问、查询、调取等调查措施,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确保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实现了反腐败资源力量高度整合。在有限时间内,充分运用理想信念、政策水平、事实证据等,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感化对方,促使其彻底讲清问题,达到教育挽救目的。
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及流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就案件移送起诉环节与检察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序顺畅衔接,仅用19天便查清李顺保违法事实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并肩作战,齐心协力,注重效率,对每项调查措施适用、每个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每个程序文书出具都慎之又慎,为今后综合运用调查措施开展监察调查处置积累了经验。”调查组同志说。(杨富东 张艾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