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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临沧用巡察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8-07-24 07:50:27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临沧市委把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按照新时期巡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谋划,狠抓落实,努力用巡察“利剑”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市级巡察机构已组织开展5轮巡察,共巡察8个县(区)、21个市直单位,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37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2384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24条,向市县党委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373条。

结合巡察工作实践,临沧市不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巡察“全覆盖”,对巡察干部的配备、使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涵养巡察人才“蓄水池”,临沧市委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甄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干部,建立了88人的巡察人才库。同时,组织开展了7期专题巡察工作培训,让每一名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为推动巡察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深化,临沧市每开展一轮巡察都在事前、事中、事后狠下功夫。巡察前做足功课,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业务工作、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巡察中聚焦问题,坚持把政治巡察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干部管理严不严等内容,检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巡察结束后做实“后半篇文章”,注重“察”“改”结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把控、逐项审核;对巡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档销账;对涉嫌违纪违法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快查快处、严查严办。(杨富东  杜群忠  杨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