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蚌峨乡副乡长杨凌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资料骗取养老金并索贿,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已被砚山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文山州办结的首起留置案。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文山州纪委、监委坚持把融合的理念贯穿始终,多措并举加快队伍融合和工作磨合,完善体制规范程序,强化学习提升能力,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快纪检监察工作“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健全机构,加快融合。进一步强化“进一道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先后组织转隶干部开展集中谈话18次,开展个别谈心谈话170余人(次),将转隶干部与原纪委干部进行混编搭配,加快队伍融合、工作磨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目前,州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由13个增加到19个,8个县(市)由76个增加到107个,州县(市)两级共转隶96人,顺利完成机构和队伍的融合。
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结合对省纪委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中共文山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措施,各项工作规范、制度机制、操作流程逐步健全。在具体开展留置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纪律审查工作要求,成立专案工作小组,组成案件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应急措施、工作流程等,严格按照程序推进调查,调查工作中做到全程留痕。
强化学习,宣传造势。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一集中学习、月知识测试、专家讲授以及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学习交流平台和渠道,认真上好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必修课”,将谈话、冻结、调取、查封、留置等12项监察措施实践运用到审查调查等具体工作中,积极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法制宣传日上街宣传以及深入部门和基层专题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监察法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适用情况等,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监察政策法规,积极主动参与监督。
创新拓展,延伸监督。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结合实际出台《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监察职责的指导意见》,明确每个县(市)在1至2个乡镇开展县(市)纪委、监委赋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职责试点,对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用权、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及时向县(市)纪委、监委报告,提出政务处分建议、问责建议、监察建议等,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纪者,也是执法者,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文山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深刻理解党章与宪法、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委的职责,抓实转隶融合,推进纪法贯通,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使命,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有效监察,善于、勇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