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景洪市基诺山乡巴卡村银厂下寨建档立卡贫困户孙某某的帮扶责任人,张某自2016年起在长达21个月的时间里从未到贫困户孙某某家中开展帮扶、走访等工作,帮扶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近期,景洪市纪委监委到相关单位就张某等人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
景洪市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挺纪在前,紧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重点,深入扶贫工作一线开展纪律监督,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2次,梳理排查出问题线索150条,移交31条,处置完成30条;查处脱贫攻坚违纪案件3起,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2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诫勉谈话1人,通报问责2人。
在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机制的基础上,景洪市纪委监委持续传导压力,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执行政治纪律、落实责任、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脱贫实效、扶贫队伍管理等内容为重点,每季度随机抽取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检查各乡镇脱贫攻坚情况。同时,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措施不精准等突出问题。
在常态化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中,景洪市纪委监委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办、督办力度,快查快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挤占资金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一起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了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杨富东 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