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紧紧抓住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严明廉洁从政纪律,认真履行廉政意见回复关,对问题单位和干部采取“一票否决”,让廉洁勤政单位和干部“一路绿灯”,从细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上半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11人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检举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台账,按照监督监察对象,做好对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洁情况线索的梳理排查,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因主观、客观因素而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
收到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并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实时回复,对征求意见回复层层把关,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真实性。
此外,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赵秀美 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