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委巡察办公布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9家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本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行业领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2017年10月16日至11月25日,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对东川区、禄劝县、市交运局、市科技局、市烤烟办、市水务局、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供销社、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整改期间,9家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共召开1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7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24次专题培训对18814名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建业务培训,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94次;完成27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追缴补缴党费5.25万元;清理收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62.01万元;整改超标办公用房50.4平方米;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组织人事、纪律作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137项。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巡察问题整改,通过巡察整改促进改革、推动发展。
被巡察的9个单位表示,将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昆明将继续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让更多的巡察成果落地生根、让更多影响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李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