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准确把握监督职责定位,确保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在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上着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有力地推动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主动作为,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入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和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建立监督对象台账。通过列席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参加研究有关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发挥“探头”和“固定哨”作用,各派驻(出)机构发现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今年上半年,各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18件。
严格程序,问题线索处置进一步规范。各派驻(出)机构严格按照《玉溪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在监督执纪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报批后再移交市直机关纪工委登记分办,严格遵循“三级排查机制”要求,明确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清理对账,每周汇总线索办理进展情况,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
敢于担当,派驻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通过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情况的日常监督,促进驻在部门正确行使公权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此外,通过问题线索处置及严肃问责、严格执纪审查,各派驻(出)机构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上半年,各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00件,其中,谈话函询48件,初步核实24件,立案5件5人,转相关单位处理18件。(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