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宁洱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执纪监督,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将中央、省、市相关精神传达到村民小组,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扶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实施方案,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52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好监督者的同时,当好参与者、融入者,结对帮扶12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畅通诉求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将“脱贫攻坚,请你监督”宣传漫画附举报方式发放至各乡镇、村组,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制定脱贫攻坚问题线索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人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扶贫部门核实的结果,给予一次性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认真落实线索排查、移交和处置机制,督查、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每月将日常工作、业务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报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在各乡镇、各村(社区)设置举报信箱,构建来信、来电、网络、微信综合立体式信访举报格局。运行使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截至2018年7月5日,全县共受理诉求件222件,办结222件。
紧盯核心要素,实施精准监督。紧盯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产业扶贫、退出标准、易地搬迁、特殊人群等核心要素、关键环节,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异地交叉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着力发现、纠正、查处脱贫攻坚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安排,时时跟进监督检查。2017年以来,全县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联合监督、明察暗访等共34次,排查问题线索98件。
建立健全制度,源头防治问题。将编印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手册》发放到各级纪检干部手中,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政策指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问责暂行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全县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中。印发宁洱县扶贫资金监管办法,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宁洱县扶贫领域线索排查等五项工作机制,排查出问题线索98条。建立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抽查驻村工作队97个、贫困户246户。
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从快处置、从严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以来,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约谈161人,问责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对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分3批共通报14件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李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