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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对“围猎者”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8-07-15 07:47:35   来源:昆明市纪委

“都怪自己一直有‘以钱开道’的思维习惯,想着一对一的送钱收钱肯定不会被发现。”近日,因涉嫌行贿犯罪被官渡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私人建筑老板唐某,谈及自己的行贿问题追悔莫及。

此前,区纪委、监委在查处区行政综合执法局五中队小组长李金收受贿赂一案中,发现其多次收受唐某行贿款共计18.8万元,本着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继续深挖细查唐某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查明其总行贿金额45.3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受贿和行贿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有受贿就一定有行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官渡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在重点查处受贿的同时,对行贿行为也坚决予以打击,严惩“围猎者”。

“对于行贿者,如果不打击,我们反腐败就不彻底、不完善。”办理此案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只有做到既反受贿,又反行贿,双管齐下,才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在监察调查初期,唐某一直心存侥幸,觉得监察机关不会对行贿人动真格,对抗调查装傻充楞,一问三不知。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唐某企图蒙混过关的思想防线彻底崩溃,经过办案人员的帮助教育,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后果,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贿犯罪事实。

“行贿者不再是‘漏网之鱼’,依靠行贿所获得的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还必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官渡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官渡区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在查处收受贿赂案件的过程中,既追究受贿人责任,也追究行贿人责任,释放出反腐“无死角”“零容忍”的强烈信号。(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