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7月10日,曲靖市召开会议,启动部署为期10天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第四轮督查。
本轮督查以“上下联动”“自检自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确定,资金使用,项目申报等5个方面,通过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巡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各县(市、区)2017年以来在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
为确保工作实效,本轮督查从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抽调近30名业务娴熟、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发现问题的领导干部,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6个督查巡查组,按照“统一布置、统一政策法规、统一标准、统一检查方案、统一培训和统一处理”的“六统一”原则,对照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检查依据开展工作,集中力量发现和解决问题。
工作中,各督查巡查组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受理举报事项,并针对发现的重要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追溯、延伸检查。督查巡查结束后,各督查巡查组将以“一报告两清单”的方式反馈督查结果,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应县(市、区)进行整改,同时提出整改建议。(徐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