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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防止监督执纪权力“出轨越界”

发布时间:2018-07-10 07:59: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实际,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范监督执纪权力“出轨越界”。

从严格管理干部入手,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先后对派驻(出)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次;对县(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开展了调研;对市委巡察组驻点、市纪委留置场所人员遵守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调研,发现问题19个,共提出意见建议17条;对93名纪检监察县处级领导干部2015至2017年度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进行查核。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对象台账和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摸清干部家底,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进行深入了解,实现干部监督全覆盖;及时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督促54个部门认真查找各个岗位和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切实管用的风险防控措施。共排查出风险点265个,制定防控措施247条。

从规范制度入手,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和刚性约束,及时编印并下发《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教育读本》,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玉溪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了《玉溪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玉溪市纪委监委干部家访制度》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从抓早抓小入手,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切实把“四种形态”中笫一种形态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之首,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按规定一查到底;对纪检监察干部确实违反纪律的,动辄则咎,不护短、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