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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文山州实行派单制 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07-09 07:51: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6月6日与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月22日,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题举行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主持召开两次州委常委会研究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近日,文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到了州委书记童志云交来的一份2018年第二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业”。这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文山州积极探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新方法新路径,采取州县乡三级党委(党组)按季度向领导班子成员派发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责任任务,督促精准履职。今年1至6月,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共向领导班子成员派发主体责任清单7800余份3.3万余条,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全覆盖。

“清单内容越来越明确具体,既有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等规定动作,也有督促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负面清单’”。文山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同时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履责档案,做到了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和全程监督。

“翻开自己的履职档案,里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部署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廉述责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等痕迹资料归整有序,清楚明了。”一名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的作业盘点道。

“实施派单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既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又可监督、可考量、可问责。”为使自觉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成为一种工作习惯,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以责任派单制为依托,切实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作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例如西畴县柏林乡党委书记田美明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导致该乡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其他岗位,主要工作精力未能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受到了谈话诫勉的问责并在全州进行通报。

为确保派单制扎实有效开展,文山州将派单履职工作纳入专项纪律检查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按季度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制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验收,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不力的,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全州共开展检查278次,检查单位476个,督促整改问题160个,给予提醒谈话58人。(杨富东  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