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紧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重点,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跟踪督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紧盯重点,专项检查助推精准发现问题。重点关注2018年拟实现脱贫摘帽的县和脱贫出列的乡(镇)、村,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个性问题,到脱贫攻坚工作第一线去摸排调查,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及使用、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把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开展情况及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纳入专项纪律检查及巡察重点内容。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28次,梳理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52条。
追责问责,严肃执纪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以严肃问责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上半年,全市提醒约谈995人次,问责59人、4个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
以案促改,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与督促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做好审查调查后续文章。督促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以案为鉴、完善政策、堵塞漏洞,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加大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做到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上半年,市纪委分5批次对62起75人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