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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聚焦主责主业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8-07-09 07:46:14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年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州委州政府全面实施生态立州战略,聚焦主责主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纪律保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出台治污方案,强化督查落实,督促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5个,督建州级生态文明村12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6个,确保生态环保机制项目安全落地。坚持污染防治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同推进,以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查处生态文明建设违纪违法案件20件37人。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转发上级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的6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对3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今年3月,迪庆州纪委对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迪庆州维西县河道内非法私开滥采河沙问题”,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2011年至2015年期间,维西县水务局两次联合综合执法局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实地检查,在遇到执法困难时,没有提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维西县河道非法采砂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1人约谈,2人问责。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在巡视巡察、舆情监测中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线索,加强执纪问责,深入推动问题整改。针对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香格里拉市螺丝湾水电站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不规范致使流断流河床裸露、维西县垃圾填埋场停运污染治理设备致环境污染、迪庆山川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在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探矿”等问题,严查快办,严厉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此外,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了“森林迪庆、纪检有责”行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的理念,不断提高城乡绿化率,争当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据统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义务植树3165棵。(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