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作为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的重要手段,重点在选优配强干部、传导压实责任和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
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人员配备。把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可能协调落实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编制,并由县市纪委、监委牵头协调督办,对乡镇纪检专干不专、兼职过多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让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干选配有更多的话语权、决定权,防止纪检专干“占位不为”。严格执行提名考察办法,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
加强协调督办,层层压实责任。按照“瘦身、聚焦、抓主业”的要求,全州所有乡镇纪委退出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分工,集中精力抓监督执纪问责,遇重要举报、重大案情等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州纪委、监委及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分管联系县市纪委和乡镇纪委不少于一个,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全力消除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空白点”。对不聚焦主责主业的乡镇采取“提级督办”方式,由州纪委、监委直接约谈县市纪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实践运用,提高履职能力。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把学习培训、实践提高作为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重要手段,采取征订书籍、个人自学、以会代训、选派轮训、以案实训等进行“大练兵”。要求所有乡镇配备必需的调查取证设备和办公设备,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安全合规,实行“乡案县审”制度,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交叉办案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帮扶,不断提升乡镇纪委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崔寒 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