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印发《进一步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的调查处置方案》,安排部署边督边改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
《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和责任追究组,负责做好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的综合协调,重点查处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组移交案件,对涉及州管单位和州管干部、州级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对“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抓环保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查办移交问题线索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方案》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重点加强对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检查纠正在落实中央及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上、特别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要求上不积极、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并督促职能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聚焦工作重点,明确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举报反映处置的情况,重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未依法受理或者处理群众关于环境污染的检举举报,造成群众长期投诉、反复投诉;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虚假整改;在边督边改中搞“紧急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交办转办问题整改不力、问责追责不到位;“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整改情况、虚假问责追责情况和数据的7种情形进行问责追责。
《方案》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科学、精准、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要对生态环保领域的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件调查处置、问责追责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自朝顺 黄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