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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出台方案 为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敲警钟”

发布时间:2018-07-07 07:59: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保山市学习宣传<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实施方案》,并将各县(市、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使全体公职人员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常怀敬畏之心,确保权力为民所用。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按照职能职责加大对“一线岗位二线心态”“不贪不占也不干”“太平官”“糊涂官”“庸懒官”现象的查处力度,促使作风不断改进,保证学习宣传活动顺利推进。

据悉,保山将在《保山日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市纪委市监委网和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及时刊登转载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相关报道。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党校的沟通,将《意见》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安排专人进行讲解,实现常态化的培训。同时,将在市纪委市监委网开设专栏,对各县(市、区)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进行访谈,并充分发挥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功能,综合运用图片、图表、数据、动漫、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提高知晓率。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及时安排部署《意见》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扩大《意见》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消息报道、言论评论、交流研讨、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保山在学习贯彻《意见》中的所思、所悟、所行。(张凯峰  胡东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