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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玉溪:实行“清单制”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07-04 07:59:32   来源:云南省纪委

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制定了玉溪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以派发清单形式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清单突出“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聚焦亟待解决和防范的纪律作风问题,罗列出今年监督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并将纪委的监督职责细化为政治监督责任、作风监督责任、执纪监督责任、惩治腐败责任、组织协调责任、自身建设责任、其他监督责任等7项32条,力求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紧密服务大局“不跑偏”,以监督有实效推进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在制定、执行监督责任清单制度的同时,玉溪市努力织密执纪、监察、派驻、巡察相互协同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

“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模糊不清。现在,对照监督责任清单就可强化日常监督,实现‘两个责任’一起查。大家对推动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信心更足了”。玉溪市纪委监委领导说。(杨富东  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