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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转办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4 07:50:11   来源: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转办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工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落实。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保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各项要求。明确了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接收问题线索,并按照干管权限及时进行分办。

加强督办,务求取得实效。保山市纪委、监委收到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线索后,按照干管权限,立即交到各纪检监察监督室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交到县(市、区)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按照分工,分别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负责督办,对办理过程、调查报告处理建议等全程进行审核监督。

聚焦重点,加大直查快办快处力度。保山市纪委、监委对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长期投诉、反复投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整改等信访举报件,实行立项专办,坚持直查快办,优先办理。其中,对1起重复举报件在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置的基础上再进行调查核实;对1件重点关注件,及时会同环保、水利、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明确由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对调查核实情况和问责结果进行跟踪和督促办理。

截止目前,保山市纪委、监委共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8批15件,已经办结9件,正在立案1件,正在办理5件。收到“未批先建”问题转办件14件,经过调查核实,给予行政警告1人,提醒谈话4人、责令作出检查1人。(张凯峰  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