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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入村到户"提级巡察""交叉巡察" 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8-07-04 07:59:23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探索完善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推动红河州巡察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州委第六轮巡察安排常规巡察的同时,统筹安排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

此轮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整合州县两级巡察力量,采取“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同步进行的方式,直接入村到户,和基层群众面对面,突破人情困扰,精准发现问题。“提级巡察”设1个巡察组,在州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及作巡察任务安排,对绿春县戈奎乡进行巡察;“交叉巡察”设3个巡察组,巡察组在被巡察党组织所在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被巡察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及作巡察任务安排,采取“推磨式”交叉形式对三个县的三个乡镇进行巡察。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注重发现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履行“红河州乡镇包干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不到位的问题;贫困识别和退出不精准的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扶贫工作效能问题;扶贫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挂包帮帮扶责任是否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履职是否到位和干部作风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对照省委巡视红河脱贫攻坚专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否到位问题。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纳入巡察监督重点。

州委要求各巡察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政治担当和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不负州委重托,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仔细甄别、分类汇总,并针对性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转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拖延不改的,要严肃追责;被巡察党组织所在地县委及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巡察上下联动“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提供、后勤保障等工作,推动形成巡察监督合力;州委巡察办要加强对“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指导,确保“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红河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