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通市认真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自觉承担“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结合昭通实际,深化落实“五抓五重”,全面有效推进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
抓组织建设,重经费保障。市委成立固定巡察组7个,配备组长、副组长14名;批复县区成立巡察组36个,配备编制71人。全市现有巡察干部132名,巡察组长库243人、人才库644人,为有效开展巡察工作夯实了组织基础。同时划拨专项经费,及时解决新成立巡察组办公设备等问题。
抓全面覆盖,重整改落实。每年组建7至10个巡察组,开展3轮以上巡察。四届市委在近两年时间内,开展巡察4轮,覆盖54家市直部门和1个县,巡察对象已经过半,届内全覆盖巡察目标能全面完成。对巡察过后的单位,巡察办采取“回头看”、专项式、点穴式等方式再巡察,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抓事前准备,重巡察质量。进驻前,巡察办事先召开纪检、组织、法检、审计、信访等部门会议,征求有关意见建议,提高巡察指向性。巡察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巡察进度、节奏把控,坚持每10个工作日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指引巡察方向。报告起草阶段,巡察办逐项审阅,详细提出修改意见。
抓思想认识,重成果运用。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先后7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巡察组紧盯问题、边巡边交、全面移交,实行清单化管理、挂图式作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有关问题线索,要求纪检部门一律依规依纪处理,绝不姑息。
抓制度建设,重长效常态。市委巡察办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汇编出《巡察工作实用手册》。在巡察内容上,梳理出100余条问题负面清单,系统、全面地指导巡察组规范开展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不仅注重当下问题的整改,还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注重管理漏洞堵塞,促进标本兼治。(虞晓江 陶莹 柳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