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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楚雄州开展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和承诺践诺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26 07:59: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楚雄彝族自治州把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三职”人员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作为重点提醒谈话对象,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和纪委委员采取集体谈话或逐一个别谈话方式开展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并由乡镇纪委与谈话对象签订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州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共开展提醒谈话和承诺践诺30866人,签订扶贫领域遵守纪律提醒谈话承诺书30866份,共有149名干部主动向组织如实说明了问题。

结合群众反映举报及“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的群众诉求,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查找乡镇及各村在遵守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中存在的问题,对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督促检查不力,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深入开展提醒谈话。通过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纪律红线,提出整改要求。

为确保提醒谈话和承诺践诺活动扎实开展,全州10县市均派出2至6个督查组分别深入部分乡镇和村(社区)进行督促检查。楚雄州明确,凡是在谈话及承诺前主动说明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本着从轻或免于处分的原则进行处理;自身存在问题但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作出说明的,以后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如楚雄市苍岭镇1名村组干部主动说明违规收取礼金4000元钱的违纪问题,镇党委本着从轻处理的原则,给予了批评教育和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杨富东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