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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看好门管好人" 以上率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8-06-26 07:46:04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细化压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管党治党责任摆进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增强廉政提醒谈话的针对性,强化责任担当,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

落实“一岗双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督促落实,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了解掌握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日常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适时与本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纪律教育力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后、治病救人。

落实党内监督专责作用。强化监督职责,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探索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机制,查处受贿犯罪与查处行贿犯罪同步部署实施。建设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化改革、建章立制,不断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增强“四个自信”,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委员会内控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体制机制。(伍晓慧  刘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