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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西双版纳首例留置案件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18-06-24 08:11:28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3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委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原局长杨锋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先后对6名相关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6月22日,州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向被立案调查对象当面宣读了解除留置决定书。至此,西双版纳州监委成立后首办留置案件留置对象已调查结束、解除留置措施,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该留置案件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套取公款供自己支配使用,向与案件无关人员发送案件机密信息。

该案从留置到移送审查起诉共用时80多天,专案组调配全州办案人员100多人,全州三县市监委均承担了留置工作任务,实现州县立体化办案,高效运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起并肩作战,一起讨论分析案情,商量案件突破的方法,在一场场分析讨论中,不仅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交流,而且坚持以案促学,做到了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是学习贯彻监察法的一次生动实践和实战锻炼。

“这次办理首起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我们根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探索建立了监委办案工作制度、办案工作规范流程和文书管理使用制度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留置工作程序。”专案组组长介绍道。在该案的调查过程中,留置全程实际使用各类调查处置文书200余份。

“一定要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标准尺度,确保各项工作绝对安全。”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表示,要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积累实战经验,形成活生生教材,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借鉴、奠定基础。(杨富东  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