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八届州委第五轮巡察完成了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办等5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
本轮巡察重点从政治上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以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招标投标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落实到位。
在为期30天的巡察进驻期间,各巡察组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灵活运用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开展问卷调查、列席有关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专项说明以及“下沉”到下级管理单位进行专项核实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共组织开展个别谈话251人次,查阅台账资料10342卷。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62个,移交问题线索18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0条。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后要求,要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加大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督促力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决不允许出现巡而不改、消极应付甚至讨价还价的现象。切实抓好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和重点问题督办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找办法,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按照《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委巡察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移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移交工作,及时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跟踪督办,着重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加强整改督查,强化问责处理,要求各单位汲取经验教训立即整改,巡察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