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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扫黑除恶剑指“村霸”“蝇贪”

发布时间:2018-06-22 07:51: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基层惩治“村霸”“蝇贪”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扎实开展“两排查、两收集”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惩治“村霸”“蝇贪”等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同时,对查处的“村霸”“蝇贪”等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1至5月,共梳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1件,处置7件,谈话函询3件4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

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将治理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会同政法机关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坚持涉黑涉恶问题优先处理。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处理,确保除恶务尽。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5万元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建立合力惩黑惩恶机制。德宏州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查处农村违纪党员特别是“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公安机关及法检部门依法重点查办和惩处“村霸”及“涉黑涉恶”人员;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和发现审计资金中的问题线索,为专项斗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形成扫黑除恶合力。(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