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昭通市于6月中旬对全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情况;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情况;贯彻落实《昭通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追责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情况;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抓深抓实作风建设情况;保持高压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基层腐败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昭通市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被检查的县区、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按时报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并负责对部分县区和2017年度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市纪委纪检监察监督室对联系的市直单位和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面均不少于30%。
检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县区本单位的自查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综合报告,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