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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委认真做好责任追究 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发布时间:2018-06-20 11:50:54   来源:云南省纪委

6月1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做好责任追究专题工作会,会上通报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情况,并就下一步做好边督边改责任追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李庆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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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元指出,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纪委、监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纪委、监委职能职责,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障中央“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

李庆元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履行好生态环保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分办督办、审核平衡、汇总综合、报告呈报等工作。各纪检监察监督室、审查室要根据联系地区和单位分工,认真履行好直接查办、督办指导等职责,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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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元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严禁随意问责,甚至弄虚作假,切实增强问责的触动度和震慑力。针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责任追究的7种重点问题情形,要从严从重处理。要做到查清事实要快、责任认定要快、问责处理要快,要在依纪依法依规前提下,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加快内部审批、研究审议程序。同时,建立健全横向联合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尽快了解掌握情况,依纪依法依规准确认定责任、恰当规范提出问责方式。要对标对表中央环保督察组等的各项要求,严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决不能有半点马虎和闪失,决不能消极应对、敷衍了事,也不要讲客观、提条件,保证不折不扣、按时按质完成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责任追究任务。

截止6月15日,省纪委、监委共收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10批580件,省环保厅移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未批先建”突出环境问题79个,均于收件当天及时分办到有关州市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监督室进行核实调查。

此外,由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信访举报件共5件,省纪委、监委组成5个调查组,已于交办当日分别到达相关州市进行调查处置,其中4件已经核实,提出了处理意见,剩余1件正在核实。6月13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由省纪委、监委重点督办的信访举报件共4件,省纪委、监委于当日对相关州(市)发出了重点督办通知,并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处室进行督办指导,现均已提出问责意见。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组成督办检查组,深入州(市)、县(市、区)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加快直查快处进度,确保责任追究的时效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