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精准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功夫下在平时,从小处着手、细处着眼,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成果、见实效。今年以来,全州累计纠正和查处问题1057个,处理单位10个、责任人1880人。
细化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州纪委及时将红河州《县市脱贫攻坚责任书(2018—2020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书(2018年)》印发至7个纪检监察监督室和23个派驻纪检组,要求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将责任书所列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紧盯责任落实,创新监督举措,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突出重点,强化巡察监督。州委巡察办将各部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书(2018年)》提供给有关巡察组,作为巡察组对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进行巡察监督的重要参考标准。通过将责任书内容纳入巡察重点,提高巡察针对性,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倒逼各级部门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提升扶贫工作成效。
务求实效,强化督办监督。在搭建信、访、电、网等信访举报渠道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途径的同时,注重从通报文件、调研报告等文件材料中深挖问题线索。坚持县市梳理处置与州级重点督办相结合,县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排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7年县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问题清单》,从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州纪委、监委对其中34个疑似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以督办强化监督,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质量。(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