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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背这个处分一点都不冤枉” 鹤庆县向“为官不为”的消极腐败行为开刀

发布时间:2018-06-14 07:49:33   来源:云南省纪委

“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我虽然不贪不占,但因为我的工作失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6万多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被套取,我咎由自取,背这个处分一点都不冤枉……”近日,鹤庆县辛屯镇双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段志远就自己所犯的错误作出深刻检讨。

段志远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双龙村张某、沈某、王某、段某、段某某、章某6户根本没有实施危房拆除重建项目户,套取农危改补助金64800元,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鹤庆县纪委监委对段志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套取的补助金给予追缴。

这是鹤庆县主动向“为官不为”消极腐败行为开刀的一个缩影。

鹤庆县坚持“庸懒散慢玩浮”整治常态化,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在整治过程中,列出问题清单,对照工作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等4大类型和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作变通,打“擦边球”等22种行为,深入查找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县重督办等部门还组成暗访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全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查处工作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问题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4人,约谈2人,责成书面检查8人。(杨富东  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