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普洱市脱贫攻坚常态化约谈提醒工作制度》,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的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把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明确约谈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下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对派驻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就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约谈提醒。
明确约谈方式。常态化约谈提醒由各级党委(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组织实施,组织部门、扶贫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积极参与配合。必要时,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可直接约谈提醒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
明确约谈重点。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使用不规范,扶贫资金方面问题较多;工作作风不扎实,脱贫攻坚工作浮在面上;其他失职失责应该约谈的情形等6个方面24项内容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
强化成果运用。被约谈提醒的,按照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提拔或重用;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约谈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
去年以来,普洱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1617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