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玉溪市开展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好“回头看”期间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及边督边改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玉溪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以最大决心,最高标准,全力配合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重点查处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组移交案件,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抓环保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查办移交案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规范追责程序。统一接受、分级处置问题线索和责任追究事项,对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未依法受理、处理检举举报,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虚假整改,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有违规违纪行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视情节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问责追责工作的实际效果。
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日报送制度,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统计汇总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责任追究情况和有关数据,及时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对问题线索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直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加大督办力度。持续加大督办和指导力度,推动解决有件不办、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等问题,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交办转办件调查处置、问责追责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邓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