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岗位职责,紧跟中央、省委、州委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安排部署,紧盯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州“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实责任力促生态环保项目落地见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与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合督察机制,深入实地察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强化项目监管,建立了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制度,督促落实项目所在县(市)、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其中,督促完成2017年省级下达文山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83个,1个完工待验收,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州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抓好巡视巡察环境保护关联问题整改。紧盯巡视巡察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深入推动问题整改。针对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抓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美丽文山建设和保护存在不少隐患”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内容,紧盯不放,狠抓落实,确保全州各项生态环境环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加大生态环保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按照省纪委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要求,州纪委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实行统一接受、分级处置、责任追究。实行州县问题线索每日“零报告”,督促各县(市)纪委、州纪委派驻各部门纪检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期收集上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实行问题线索“零报告”以来,共排查上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3件,相关问题线索正在调查处置中。
从严追查生态文明建设失职失责问题。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追责问责力度,对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不力,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问责追责,有力形成震慑。目前,已启动对中央环保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涉及的马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建设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全州未在规定时限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等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正在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程序。(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