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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文山州着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8-06-09 08:10:29   来源:云南省纪委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努力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州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监察职责的指导意见》,明确每个县(市)在1至2个乡镇开展县(市)纪委、监委赋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职责试点。

在具体工作中,派出乡镇监察员,对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职用权、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及时向县(市)纪委、监委报告,提出政务处分建议、问责建议、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向明确后,我们紧盯基层一线监督,精准排查问题线索,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目前我们已经收到群众意见3条,发现问题2个,问责1人。”富宁县阿用乡监察员李加山说。

一方面完善机制,一方面还要加大宣传教育。监察法颁布后,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结合起来,广泛宣传监察法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适用情况等,让更多群众了解监察政策法规,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同时,通过专题讲、群众传、院场会等形式,持续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力度。如广南县那洒镇纪委将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廉政大讲堂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杨富东  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