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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以案明纪 引为镜鉴 水富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8-06-08 07:55:02   来源:云南省纪委

“我真是太糊涂了!千不该万不该动用五保户惠农补贴款,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水富县云富街道办事处新安村新联五组组长刘启明因擅自挪用五保户惠农补贴款被立案调查后,言语之中满是悔恨。

2017年5月,水富县纪委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发现刘启明长期占用一名五保户的惠农补贴款,用作个人生活开支,随即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刘启明任新联五组组长期间,擅自挪用五保户冯学举的惠农补贴款8000元。在接受调查期间,刘启明积极配合,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挪用资金8000元予以退还。经云富街道纪工委研究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拟给予刘启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启明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业务不熟不会监督、胆小怕事不敢监督、待遇不高不想监督、站位不准胡乱监督等问题,导致监督作用没得到充分发挥。”水富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刘启明的案例暴露出基层监督中存在的盲区和缺失,尤其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小组长履行公权力的监督力度不够。为此,今年以来,水富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议事、管理等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财物保障,健全奖惩机制,持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明责履责。

同时,该县还积极探索县级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切实发挥监督职责,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杨富东  周焕莲  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