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查处了澜沧江流沙河采砂噪音扰民、红场河石场噪音粉尘扰民等重复投诉问题,对失职失责的10个责任单位和21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这是西双版纳州从严从快查处的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背后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问题典型案例。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持续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追责、严厉问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正确履职、认真履职,对生态环境保护频频亮剑,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去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10件12人,加大失职失责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79名领导干部受到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纪律检查和巡察力度,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成立环保专项纪律审查组,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监督检查生态环保领域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整改工作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问责整改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
同时,把生态环保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重点,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监督检查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成督察组检查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回头看”再检查。实地查看河道采砂、砖厂、采石场、污水排放点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并检查相关台账资料,了解目前涉事企业、单位关闭情况和恢复治理情况。
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州纪委、监委约谈了相关单位责任人,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倒排时限,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要求对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找准问题,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夯实工作任务;要强化整改目标导向,对照“整改总体方案”和问题清单再梳理再细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未达到时序进度的整改任务,挂账督办,确保落实时序进度;对还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要锁定节点、聚焦重点、摸清情况、成立专班,落实整改目标,若整改时限内未完成整改,将对其进行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实行不定期督导和明察暗访,推动督导检查全覆盖,加大追责力度,加强整改信息公开。(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