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2017年7月迪庆州纪委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截止目前,全州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9件,通过定期研判,快查快办,促进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分析研判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州纪委、州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22个扶贫监督管理单位和扶贫主责单位。协调小组组长由州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的副书记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纪委,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日常工作。
定期研判处置。州纪委每月召集1次扶贫主责成员单位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对前期上报州纪委的问题线索进行总结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做法;对线索反映较多的地方集中力量排查,采取个别排查和集中排查等有效方式,对扶贫主责部门掌握的存量线索限期快查快办;对扶贫主责成员单位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增量线索,由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跟踪督办,及时移交。
严肃追责问责。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省、州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启动慢、进展慢、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完成工作、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州纪委将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对执纪不严,该查不查、压案不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零报告”的单位,如在上级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调研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和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