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管没人管当然不一样,现在多了一双眼睛盯着,警醒自己不要犯错误,挺好的。”近日,云南省禄丰县彩云镇纪委组织该镇非党员村干部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后,一名非党员村干部表示。
监察法颁布施行后,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监察法,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村社延伸,通过开展谈话、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精准监督,把以往处在监督“真空”的基层非党员公职人员、非党员村干部列入监督范围,让基层干部感到了“监督就在身边”。
“以前有人请吃饭,要是拒绝就会说‘你又不是党员,吃个饭谁管你’。”自从组织监察法学习后,禄丰县彩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党员干部华某某的尴尬迎刃而解,“镇上纪委书记说了,有的‘红线’是踩不得的。违规的吃请都不行。”
德宏州先行先试,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文山州马关县探索建立群众巡访工作制度,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为成员,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党员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开展巡访;丽江市华坪县建立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工作制度,让“责任清单”成为干好各项基层工作的“军令状”……
“集体资金去向不明,希望镇纪委帮助调查是否存在贪占、挪用情况……”不久前,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纪委收到群众联名举报信件,对威远镇威远街村村干部不公开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资金(征地收入)去向不明等问题进行实名举报。
“镇纪委经过初核发现确实存在问题,鉴于3名村委会成员中有2名不是党员等情况,这个案子交给了上级纪委监委处理,很快就查清了事实。”威远镇纪委书记付开荣介绍。
“监察体制改革后,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列入了监察范围,使得监督师出有名,我们工作起来底气更足。”景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段飞宇说。
“大家如果发现身边有腐败问题,要及时向我们举报,或者把举报信投到村小组门前的举报箱里,我们会第一时间核查……”在富宁县阿用乡那柳村村委会,乡纪委书记韦永超每次和群众交流时都会这么宣传,他说,现在工作起来更有劲,“感到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配合了,更信服了。”(何咏坤 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