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委6个巡察组完成了对州商务局、州科协等6家单位的巡察工作。
在为期30天的巡察进驻期间,各巡察组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共组织开展个别谈话191人次,查阅台账资料934卷。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123个,脱贫攻坚方面问题6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19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件,向州委组织部、州审计局提出建议3条。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后要求,要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除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内容外,都“原汁原味”、精准有效,特别是对党委(党组)一把手的反馈,要“一针见血”,督促其充分履行整改政治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按照《红河州委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移交工作,及时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跟踪督办,着重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加强整改督查,强化问责处理,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