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行业扶贫进行监督检查和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方案》,对各县(区)及市直行业扶贫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行业扶贫部门责任,构建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实施脱贫攻坚涉及产业、就业、医疗、健康、养老保障、住房、教育、兜底保障、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和交通、水利、公共场所建设以及电力、广播电视、网络宽带保障等方面的各行业部门(单位),重点对行业扶贫部门的责任担当情况、完善工作措施情况、狠抓“三个落实”的情况、建立工作机制情况、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方案》要求,各行业部门要紧紧围绕《丽江市行业扶贫主责部门责任和任务清单》和《丽江市行业扶贫工作措施清单》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排查问题,查缺补漏。自查自纠结束后,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项目跟踪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检查组将根据行业部门(单位)的自查报告、督查内容和“两个清单”对负责的行业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本轮督查结束后,行业扶贫监督检查转入常态化。各行业部门每月都要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将问题线索登记表上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每月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并建立台账,跟踪处置情况。
《方案》强调,行业部门和检查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行业扶贫督查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治理,确保中央及省、市、县各级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效,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重要的纪律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检查。紧盯扶贫资金流向,紧跟扶贫项目落地,跟踪问效扶贫成果,动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线索,严督严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必要时直接组织开展核查,进行重点督办或直接查办。对失职失责的行业部门,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肃进行问责。(谢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