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套取财政资金;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法;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缺失……”连日来,德宏州委第五轮巡察派出的10个州委巡察组分别向22个被巡察基层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据悉,2017年3月23日,德宏州委组建派出10个巡察组,通过“州县一体化提级交叉”巡察模式,对6个州直部门、2个州直属医院、5个县市的14个乡镇共22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巡察、脱贫攻坚巡察、扫黑除恶巡察。5月4日巡察结束,发现问题376个、问题线索69个。
德宏州委第五轮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的政治责任,提升巡察效果,德宏州委第五轮巡察对“州县一体化提级交叉”巡察模式作出新部署,即州委统一组建、培训、委派巡察组,进驻县市巡察的,由县市党委对州委巡察组授权,州委巡察组向县市党委和县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向分管领导汇报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州县一体化提级交叉”巡察体制机制建设,有效压实县市党委、分管领导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效果。
“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成效;作为党委书记,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反馈意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反馈会上作出承诺。
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第五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档销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快查快办快通报。同时,还加大巡察公开力度,巡察反馈情况、巡察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强化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树立和维护巡察权威。(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