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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持续惩治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发布时间:2018-06-02 07:58:35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期,丽江市纪委、监委对2017年以来因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去年以来,全市共立案审查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132件143人,正在办理17件17人。

云南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发布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章和监察法相结合,通过组织召开常委会议、监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专题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发挥好专项监督检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督促立行立改,推动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去年以来,丽江市委相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规定》《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铁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并在丽江电视台开办曝光台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警示干部更好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运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督促立行立改,推动工作落实。市纪委3次约谈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2次对县区、环保、国土、林业、水利、交通、发改委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的63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通报问责5个单位。针对丽江城区、泸沽湖、拉市海等区域的“两违”整治不力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53人,提醒谈话6人。针对丽江古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二次严重警告问题,市纪委4次专题研究旅游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次约谈古城区、玉龙县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人,督促落实旅游市场整治任务,共问责4个单位31人,对190余名涉旅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

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及时收集群众对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反映和举报,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2017年至今,共处置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线索394件。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部开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监督平台及脱贫攻坚监督平台,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及时解决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动态管理、纪律作风、履职担当、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采取“N+1”方式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清单式”“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攻坚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切实把扶贫领域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五项工作机制落到实处,重点查处扶贫领域出现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虚报项目、套取骗取等向扶贫资金“动奶酪”行为。2017年至今,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2件137人。(奚世建  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