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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精准施策 严格考核问责 河长制助力实现“河长治”

发布时间:2018-06-01 07:55:01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玉溪市以高要求、严标准、实举措推行河(湖)长制,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第二阶段监督检查,强化监督问责。各项工作均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生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逐级压实河(湖)长责任。进一步压实巡查监管职责,确保市级河(湖)长每年巡河巡湖4次,督促县区级河(湖)长每年巡河巡湖不少于12次、乡镇级河(湖)长每年巡河巡湖不少于24次、村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实现日常化。巡河巡湖做到一看水、二查牌、三巡河、四访民、五落实、六督察,建立河(湖)长巡查问题清单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上报情况。

强化河湖台账管理。加快推进“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编制工作,分级、分层、分批次理清河湖库渠问题、目标、责任、措施和任务清单。全面构建河湖库渠名录分级管理体系和台账信息数据库。

建好河(湖)长制信息平台。进一步调整、细化和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和钉钉河长通使用,建立统一的河湖信息资源目录,实现河湖相关数据的统一汇聚、整合。全面推进,提升河道及河(湖)长制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全市各级信息系统平台和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全面加强河湖库渠动态监控、巡河巡湖监管,构建河(湖)长制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实现与省级信息系统和各县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为河(湖)长决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提供平台。

开展示范河道创建。以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推广钉钉河长通为依托,推行河湖库渠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完成示范河道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河(湖)长制先进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河(湖),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河(湖)长制不断深入。

深入贯彻落实湖长制。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对标对表《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湖长制,强化抚仙湖水资源护理,加强星云湖水环境治理,加大杞麓湖水生态调理。快速推进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迅速采取入湖河道水质达标措施,维护好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推进湖体水质持续改善。

严格考核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努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制定出台《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方案》《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监测方案》,通过暗访、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等形式,对部分各级河(湖)长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河(湖)长巡河提醒、约谈制度,加大河长令执行力度,完善河(湖)长逐级监督管理机制,实行每月通报、每季排名、半年约谈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

引导全民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离不开群众参与。全市将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凝聚保护河湖库渠的强大合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多层次、大范围推进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河道保护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群众真正成为河道保护治理的主力军。建立健全公众听证,环保志愿者、社会监督员等全民参与保护制度,实行河湖库渠管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向社会公开河湖信息,公告河(湖)长名单,及时发布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营造群众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新格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开展争当“仙湖卫士”行动计划,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保护河道中作表率、当先锋,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投身河道保护治理。

据悉,全市将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长工作机制,确保年内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7%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去年水平(73%)、三个湖泊及重点流域水质得到全面改善。(李晓兰  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