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这无疑是一袭政策春风、一剂暖心良药。
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一支实干担当、专业敬业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关心关爱干部,在政治上让有为者有位,在成长中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在待遇上让广大干部有切实保障,这样一来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干部干劲就会更足,整个干部队伍也就会迸发出奋勇争先、百舸争流的干事激情。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一名敢闯敢干的干部都有可能在工作中出现过失。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一些疏忽、对未知领域工作情况不了解、改革发展尝试寻找方法等等都有可能产生错误。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三个区分开来”,将敢闯敢干与莽闯蛮干区别开,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某些小过失情有可原、在所难免,但只要是为了工作、为了改革、为了发展出现的失误或过错,《意见》都将是干部的“保护伞”和“安全区”,不能因为怕出错、怕失误而不敢干、不敢试,那其实就是更大的失误,也就等同于“不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在持续反腐高压态势下,部分干部开始“怕事”起来,能不做的就不做,少做少犯错,不贪不腐不干事,即使做也按着老规矩来,不管结果好坏,没责任就好。对于这一现状,《意见》的及时出台尤为重要。为敢闯敢干的干部提供了容错保护机制,但是一定要理解好这个“错”,在敢闯敢干的同时,决不能忘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有的纪律意识。
《意见》支持那些敢闯敢干、勇于负责、实绩突出的干部,对那些莽闯蛮干、越过底线、违纪违法者则是必须严肃查处,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该对《意见》要有一个深刻的理解认识,理解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负责任的辨别好敢闯敢干与莽闯蛮干,分辨好“为民谋事”和“一己之私”保护好每一名有担当,敢干事的好干部;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位借干事之名莽闯蛮干,谋取私利的“蛀虫”。做好党员干部的“医生”,为打造一支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做出贡献。(陇川县纪委、监委 杨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