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培训大厅座无虚席,北京市监委委员、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丽红作“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实务”专题讲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业务培训正式拉开序幕。
“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实务”“常见违纪行为定性分析”“审判中心视角下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的方法要点”“纪法衔接及理念”“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工作方法及要点”……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哪几种情形监察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处理?”
“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无论是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还是晚上安排的答疑,现场互动都很频繁,一问一答间,学员的知识得到增加,技能得到强化。
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督对象从35万余人增加到157万余人,是原来的4.5倍,对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的‘关口’‘出口’,其工作水平在一定意义上直接反映了一级纪委监委的执纪执法水平,是展现纪委监委形象的窗口,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最有力的说服者。让这支‘打铁队伍’成为真正的‘铁打队伍’,才能推进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宇说。
“培训真是一场‘及时雨’,为我们的案件审理工作安好了‘指路灯’、写好了‘明白纸’,增强了我们干成事、有作为的信心和决心。”龙陵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王越邦说。
“这次培训对我们能力提升十分有益,对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我们要把‘所学’变为‘作为’,把启迪变为成果,以实际行动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深入转型。”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说。(杨富东 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