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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完善制度机制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挡升级

发布时间:2018-05-30 07:51:05   来源:大理州纪委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大理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和《领导包案办理信访举报件工作办法》,从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反馈、跟踪督查,线索排查处置、监督等13个方面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监察体制改革后,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部署,重点在厘清信访举报受理对象、受理范围,以及信访部门和各派驻机构受理、办理举报工作和内控机制方面逐步进行规范。

规范管理举报件。严把信访入口和出口关,实行信访件分管领导件件审批,明确信访室为归口受理部门,上级转交办、领导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等信访问题统一交由信访室登记、分流,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保留、隐匿和销毁信访件。严格实行一信一码,信访室和各派驻机构由专人负责举报件的统一管理,州、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收的举报件统一录入“监督执纪问责系统信访子系统”,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接受的举报件,建立工作台账并详细记录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问题和处置情况等信息,按月报州、县两级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录入系统。

动态跟踪重要举报件。对上级交办件、直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径送件、涉及州管干部、州管单位的移送件等重要举报件分别建立专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办理,并按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及时分流移送。坚持每季度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县市纪委监委进行对账,实时掌握重要举报件的处置及办结情况,做到定期对账,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李东海  白金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