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件51人。
交叉检查倒逼整改。年初市纪委印发《丽江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方案》,由市纪委执纪监督室牵头,抽调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组成2个重点检查组,对11个市直部门进行重点检查。5个县区共成立27个交叉检查组,23个重点检查组,围绕专项治理“十查十看”重点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是否全覆盖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精准掌握程度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进行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发现和整改问题114个。
专题调研压实责任。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带领调研督查组,深入华坪县、华坪县通达乡维新村、永胜县、永胜县三川镇杨伍村、程海镇海腰村、鲁地拉镇等,调研指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村规民约制定执行、乡镇纪委和村监委会履职情况、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等方面情况。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向200余名县乡村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宣讲脱贫攻坚政策,重点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村监委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研究出台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细化职能职责,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和村监委会“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提醒约谈传导压力。市纪委对古城区党委政府、华坪县党委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等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20余人进行约谈,要求直面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扶贫工作按要求推进,全面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市纪委、监委对四县一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进行工作提醒约谈,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继续巩固构建“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强化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沟通解决平台录入问题,真正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愿望。
专项巡察推动工作。在第五轮巡察中,市委派出两个巡察组深入永胜县松坪乡、宁蒗县西布河乡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产业、就业、生态、健康、教育、素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村脱贫振兴等扶贫工作情况,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职尽责、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等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移交并实行快查快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利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等媒介,加大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在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上通报了37个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包括查处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5月份,市纪委、监委对4起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违纪案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永胜县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回头看”中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的15个乡镇和县直行业扶贫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并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33人和问责32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