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履职尽责问题线索摸底排查和建立工作台账的通知》,明确对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履职尽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跟踪督办,对账销号。
排查21项重点内容。对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全面排查全市公职人员在学习掌握理论政策及贯彻落实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环节、重点领域和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21项重点内容的问题线索,全面分析研判全市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现状及存在问题。
建立常态排查机制。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职责分工,市、县(区)纪委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建立专门问题线索台账,在首次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每月协调信访、案管等部门以及派驻(出)机构开展排查对账分析工作,动态更新,逐件跟踪销号,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
做到三个“不放过”。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全市“四风”专项整治工作,转办一批、督办一批、督查一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分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健全监督工作体系。市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对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台账建立及处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对履职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落实常态排查机制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理的,严肃问责。(李飞)